傅可姝和徐根禮疑被摘取器官拋屍井岡山(圖)


貴州省開陽縣第一小學高級退休教師、 大法學員傅可姝和她遠房表侄徐根禮,2005年11月井岡山失蹤後,家人找當地熟悉地形的老鄉找遍了可能迷失的山、可能危險的水、洞等地,也曾請井岡山市 政府有關部門協助查找,不見蹤影。2006年4月底,他們的屍骨驚現井岡山五指峰。據分析,很可能被人摘取器官迫害致死後拋屍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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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可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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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根禮

2006 年4月30日,家屬接到井岡山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電話:“在井岡山五指峰發現一具男屍,穿的……衣服,你們能從衣服上確認是你們尋找的失蹤者嗎?”家屬找 到當初與二位失蹤者同去井岡山的老太,核實二人當時穿的衣服,證實與失蹤者穿的衣服一致。5月3日徐根禮的6位家屬趕到井岡山,並與刑偵大隊聯繫一起出視 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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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可姝和徐根禮的尋人啟事

徐 根禮的屍體停放於瀑布下游小溪乾枯的河床上,卡在岩石間,面朝上,屍體下面有流動的小溪水,屍體乾枯,全身赤裸,雙腿分開,雙手舉過頭頂,像是被人拖放於 岩石之間。離死者不遠處的水溝邊,有一件T恤,附近的草坪上有一件夾克衫。從死者的身高和附近的衣服確認為失蹤者,在不遠處發現死者的腰包,裏面有幾十元 錢、橡皮筋、還有被打濕的紙(當時被公安人員甩掉了)。

徐根禮的遺體現場照片(365KB)(兒童及心理承受力弱者請勿點擊)

同時,發現死者無頭髮,頭上前額有個大洞,洞口沒有骨頭,可見腦水,雙眼凹陷,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出現黑黑的兩個洞(公安說甚麼長期受壓所致)。死者的身體腹胸部被切開(公安解釋為他們為了屍檢和做DNA鑑定對屍體已經進行了解剖)。

當天看完現場後,當時並沒有把屍體抬下山。5月5日天下了一場大雨,5月6日屍體被人發現在湖中,下午6-7點鐘送入茨坪殯儀館。

5 月7日,另一位失蹤者傅可姝的家屬與同當地的幾位老鄉上山尋找傅可姝,晚上露宿山上。第二天,順山往下在一山腳水溝旁(發現死者徐根禮屍體的上游)發現一 大塊塑料布,還有一件舊的勞動布工作服,旁邊樹枝上還掛著一個袋子,裏面裝有開始發霉的半袋米。5月9日,六位老鄉又從河中渡船上山,上午九點在徐屍往上 幾十米處瀑布下面發現傅可姝的外衣,10點鐘在瀑布上面的中段發現了傅可姝的屍體,擔在一塊大石頭的前面,面朝下。他們立即報警,警方很快趕到現場,照 像、攝像,法醫肖某做了屍檢。

傅可姝的遺體現場照片(454KB)(兒童及心理承受力弱者請勿點擊)

現場發現,死者傅可姝的屍體沒有腐爛,無頭髮,雙眼凹陷,沒有眼球,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出現黑黑的兩個洞(公安說是被蟲子所傷,長期受壓所至),赤裸著上身,內衣倒扣包裹著頭,棉毛褲、襪子還穿著,外褲有些破爛,腳和小腿有些乾枯萎縮,兩腳尖蹦直。

當 時有公安人員講“也許順水溝找能找到甚麼”,於是有兩位老鄉順水溝往上尋找,在上游幾十米處的草叢中發現一個塑料袋裏面裝有一枚印章,上面刻有“法正乾 坤,邪惡全滅”(作為大法弟子,通常會把這枚印章放在挎包裏,不會隨便遺棄)。他們出門時帶著的黑色挎包裏裝有相機、鑰匙、銀行卡等物品並沒有找到。

5 月9日下午,傅可姝的屍體被送入茨坪殯儀館。晚上刑偵大隊的人員給家屬講他們是“自殺”。家屬問“自殺”的理由?公安很不高興,叫嚷著第二天兩具屍體必須 運走。第二天公安又找家屬談話要求必須取樣做DNA鑑定,否則馬上運走。當家屬問這種鑑定能否證明死亡時間及死因,公安回答為只是做親人鑑定。家屬和他們 說道:“還有親人第二天趕到,等到了我們馬上就走。”5月11日將傅可姝屍體從茨坪殯儀館運去吉安殯儀館,5月12日凌晨火化,5月13日家屬將其骨灰帶 回貴州。

根據以上概述,傅可姝和徐根禮可能遭到謀殺並被盜取器官。其理由為:

1、 兩人死狀多處相似。兩人的屍體均無頭髮,雙眼凹陷,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出現黑黑的兩個洞。據眼科醫務人員介紹,做眼角膜手術時,需要將頭髮、眉毛剃光,以免細菌感染。從傅可姝的屍體沒有頭髮、沒有眉毛、沒有眼球看,懷疑被盜取了眼角膜。

2、徐根禮的屍體在其家屬到之前已被人解剖,疑內臟被盜。如果僅僅是做DNA鑑定,不應該在野外發現屍體的地方直接開膛破肚,更不應該在家屬未到的情況下做。而且一塊皮膚、一根頭髮都可做DNA鑑定,為何一定要開膛破肚?

3、兩人均被拋屍、偽造的現場。傅可姝的屍體尚未腐爛,而徐根禮的屍體乾枯且已腐爛見骨,以此說明二人不是在同一時間死亡。徐根禮的屍體乾枯說明死於幹處,而屍體全身赤裸,雙腿分開,雙手舉過頭頂,屍體仰放於小溪岩石間,不像突發性自然事件死亡現狀。

傅可姝的屍體出現一個奇怪現象:上半身赤裸被水泡漲,而下半身褲子基本完好,而且腳和小腿有些乾枯萎縮。如果屍體是從瀑布衝入河溝應該整個身體都會被水泡漲,不應該出現腳和小腿乾枯萎縮,這說明傅可姝的屍體是有人特意放在水溝,人為製造的假現場。

還有傅可姝的屍體兩腳尖蹦直,說明死者死前可能被人拖著走,或者死者死亡時正在遭受劇痛。

3、 在公安人員的指引下,發現刻有“法正乾坤,邪惡全滅”的印章。作為大法弟子應該會把這枚印章放在挎包裏,不會隨便遺棄。傅可姝和徐根禮他們出門時帶著的黑 色挎包裏還裝有相機、鑰匙、銀行卡等物品並沒有找到。屍體附近發現的半袋發霉的米,但傅可姝和徐根禮離開茨坪“永新”旅社時並未攜帶甚麼米,而且和同行的 老太講好當天就要回旅社的。

4、 井岡山公安曾向失蹤者家屬談及2005年11月18日(兩位死者離開茨坪“永新”旅社的第二天)在黃洋界發現“法輪功”真相資料。從地理位置上可以看到, 從黃洋界到─五指峰,要路過茨坪“永新”旅社。如果說兩位死者不是被他殺後被人故意放在五指峰,為甚麼他們路過茨坪“永新”旅社而不回旅社。他們告訴老太 下午一定要回旅社的。

5、 以上分析的疑點如此明顯,公安為何卻一口咬定為“自殺”,而不做進一步調查?後來在無法自圓其說的情況下解釋為“突發性死亡”。這都不能說明兩人的屍體均無頭髮,雙眼凹陷。

貴 州大法學員傅可姝和徐根禮,2005年11月7日與一位65歲的老太一道外出,於11月16日晚到達井岡山,當晚住在井岡山茨坪“永新”私人旅社。17日 早上8點多鐘準備外出參觀,因老太坐車後身體不適,不想出去就留在旅社,他們告訴老太:甚麼地方也別去,我們下午一定回來。然後二人就離開旅社,但這一 去,就一直未歸。老太太在旅社等了5天,在第6天才離開井岡山趕回貴陽。

2005年11月29日失蹤者的家屬知道情況後於12月4日趕到井 岡山,向旅社詢問了詳情後,立即到茨坪公安分局報了案。之後又通過井岡山電視媒體尋找,並到各旅遊景區尋問和張貼了尋人啟事,同時還找了當地熟悉地形的老 鄉找遍了可能迷失的山、可能危險的水、洞等地,仍不見蹤影。家屬也曾向井岡山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政法委、市旅遊局等有關部門遞交了請協助查找失蹤遊客的 請求報告。

在家人尋找期間,徐根禮的姐姐由於找人心切,曾向井岡山公安說出徐某是修煉法輪功的。當時就有某公安人員說:“我們公安人員有 限,你們自己去找吧。”還說11月18日在黃洋界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失蹤者的家屬問:“人是否被抓了?”對方回答:“沒有”。12月8日失蹤者家屬去 了井岡山市旅遊局,要求他們配合尋找,大約2小時後,有人打電話找失蹤者家屬,叫他們第二天在旅社等候。第二天(12月9日)井岡山市國安大隊朱某來找家 屬談話,問二位失蹤者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他們的家屬還有甚麼人煉?也談到11月18日黃洋界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事。當家屬問他人是否被抓了,他否認, 家屬反問他:“既然人沒有發現,你來問個啥?”他不回答就走了。

2006年4月30日,家屬接到井岡山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電話後,在井岡山 五看到徐根禮的屍體,並於5月9日上午九點在徐屍往上幾十米處瀑布下面發現傅可姝的外衣,10點鐘在瀑布上面的中段發現了傅可姝的屍體。兩人的屍體均無頭 髮,雙眼凹陷,眼眶周圍是爛的。傅可姝的屍體尚未腐爛。

在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焚屍滅跡的惡行被曝光之後,加拿大前亞太司長、資深 國會議員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著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es)經過兩個月的深入調查、取證,於2006 年7月6日公開一份長達49頁的“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麥塔斯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稱為“這個星 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喬高認為:“這些(活摘器官)事實令人毛骨悚然”,並說中共政府是一個“令人恐懼的政府”。

Aug 0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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