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從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期滿後回到家,還不到一個月,派出所的片警到我家說,去一趟派出所,做個材料馬上回來。沒想到是個騙局,我配合了他們。結果,我又被他們非法勞教2年,送往佳木斯勞教所,沒有任何理由。他們邪惡的說,把我放在家裏他們不放心。

佳 木斯勞教所用各種刑具迫害大法弟子。2002年6月份的一天,惡警們和刑事犯人闖入每個監房,把我們一個一個的拽出去,排著隊站在廣場。幾分鐘後,一個 50多歲的老太太戴著手銬被惡警拽出來,我們確認是大法弟子,不知姓名、外地的。然後幾個惡警說:這個人要從勞教改判刑,要轉捕,說完就被帶走了,不知去 向。在這之前,勞教所經常給我們體檢。現在看來,佳木斯勞教所很可能參與活體器官移植。當時不知道邪黨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這件事,還以為這個邪黨對我們還 很“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