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見歐議會副主席 曹東遭重判5年


2007年2月8日,甘肅法院以「非法勾結國內外反華勢力」、「非法接受採訪」等,宣佈對法輪功學員曹東判刑五年,曹東目前正在上訴。

曹東在2006年5月21日與來訪的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先生見面時,講述了自己和妻子及身邊熟識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還談到他 親眼看到有法輪功學員被摘除器官後的遺體。見面的當天曹東就被北京國安特務綁架,先是秘密監禁在北京,經過長時間的殘酷洗腦、高壓恐嚇與逼供誘騙後,又於 9月4日被轉移到蘭州甘肅省國安廳看守所。曹東一案經愛德華對外呼籲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法律界人士指出,中國法律中沒有「非法採訪」這樣的法律規定,甘肅法院顯然在自創名詞。

法庭對曹東的另一項指控是,將蒐集到的法輪功學員手裡的《幫教協議書》、《控告書》、《公安局會見通知書》、《解除勞動教養通知書》等材料提供給境外人員拍照,「向政府施壓」。

分析人士認為,《幫教協議書》、解除勞教的證明書都是勞教機關依法定程序必須發給每一個勞教期滿人員的,或是以法律文書的形式由勞教機關訂立的,是中共自己對外公開的法律文書,不可能對國家造成甚麼威脅。

曹 東本人在法庭上強調,他對歐盟副主席所講述的內容都是自己親身的經歷。從2006年2月以來,加拿大獨立調查員對中共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的調查報告又出新 報告,增補了許多項強有力的新證據,中共製造的「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正在逐漸大白於天下,海外全球四大洲真相調查團成立,中共高層壓力很大。

知 情人士透露,中共一份內部文件顯示甘肅法院判決背景,文件指出「根據中央610辦關於『在北京對曹東作打擊處理較為敏感,容易被炒作』和國家安全部第十七 局關於『將曹東移交甘肅廳進行打擊處理比較適宜』的指示精神,將曹東移交甘肅省國家安全廳,由曹東原籍甘肅省的司法機關對其依法進行處理……如果讓其(指 曹東)回歸社會勢必給首都的社會政治穩定帶來危害,必須進行打擊處理……」。

此前,2006年12月22日,甘肅省法院對曹東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但審判結果據稱要等「上面」610批准後才能公佈。隨於今年2月8日才公佈5年重判結果。

在此呼籲全世界關注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善良人士,繼續譴責中共暴行、聲援營救曹東及中國大陸所有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結束迫害。




Feb 1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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